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一起酒驾举报牵出三个违法人

时间:2019-08-07 14:18: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文斌
导读: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在处理一起涉嫌酒驾违法行为时,又意外查获一起无证、酒驾和一起未悬挂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名驾驶员均受到相应处罚。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在处理一起涉嫌酒驾违法行为时,又意外查获一起无证、酒驾和一起未悬挂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名驾驶员均受到相应处罚。

8月6日23时许,正在值班的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接到110指令,庙上乡蔡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举报,已被当地派出所控制,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调查。刚进入庙上乡镇路段时,黑暗中发现一辆未开灯光的小型轿车竟然停在路中间,“难道是车发生了故障”民警心想,便下车了解情况准备援助。

据驾驶员朱某称,自己刚才将车熄火后在路边打电话,车灯长时间未关,当准备开车走时,才发现蓄电池已经亏电,发动机打不着火,正在联系、等待救援。询问交谈中,民警闻到朱某身上一股酒气,经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被民警当场控制。在随后的处理中,民警还查明朱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庙上乡派出所,民警对涉嫌酒驾的蔡某进行了快速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据了解,蔡某在驾车回家途中,因会车避让与电动汽车驾驶员张某发生争执,继而撕扯殴打,张某情急之下报了警。正当民警调查完情况,准备将蔡某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时,蔡某又向民警举报张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现场核实,张某所驾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登记上户手续,但张某却一直未办理,同样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

目前,朱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3000元处理;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张某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受到罚款200元、记12分,并暂扣车辆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