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贺庆存 王梓卿 通讯员 胡玉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邢台警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挖根治,多警联动,拓展斗争领域,深挖线索,延伸打击触角,逐案专人负责,加强案件攻坚,对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持续进行严厉打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邢台战场不断取得新突破。近日,邢台警方又成功打掉三个涉恶犯罪团伙。
宁晋警方成功打掉李某义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底,宁晋县公安局在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深度摸排中,接到群众举报,以李某义为首的宗族恶势力团伙在当地横行霸道,有多名群众遭该团伙殴打,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宁晋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展开调查核实。
据查,2008年2月21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义(男,绰号“二更义”,宁晋县凤凰镇人,64岁)因索要债务与谷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后李某义纠集儿子李某华(男,44岁,宁晋县凤凰镇人,系李某义长子)、李某奇(男, 37岁,宁晋县凤凰镇人,系李某义三子)、李某勇(男,31岁,宁晋县凤凰镇人,系李某义四子)等人持木棒在宁晋县某洗浴中心303房间内将谷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谷某腿伤构成轻伤二级、头部伤情构成轻微伤。
2013年4月26日凌晨,在宁晋县宁辛路“三角公园”项目拆迁区域内,李某义受范某明(男,55岁,宁晋县人)指使,未经房主同意,组织人员使用钩机强行将杨某、李某、张某三处房屋拆除。后经房屋评估部门评估,三处房屋价值11万余元。
2016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义在宁晋县状元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北角遇见张某、杨某(二人系2013年强拆案件被害人),李某义以向张某打招呼张某不搭理其为由殴打张某,李某义的儿子李某华手持匕首跑过来将张某后背扎伤,张某逃走后,李某义认为殴打张某时杨某拉偏架,又对杨某进行殴打,李某华手持匕首向杨某右胳膊被、右脚各捅一刀。经鉴定,张某损伤属重伤二级、杨某损伤属轻微伤。
2017年6月底,李某勇向王某讨要一笔40万余元的借款,纠集人员强行将王某扣留三日,直至王某向其朋友借了30万还给了李某勇后才让其离开。李某勇要求王某天黑之前将剩余的钱还了,王某未凑够,又被李某勇等人扣留七日。因王某还曾从李某勇处借款81万元,李某勇强迫王某将其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抵顶81万元借款过户给李某志勇后,李某勇才将王某放走。
调查证实,自2008年以来,以李某义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为攫取巨大经济利益,盘踞在宁晋县城及周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先后作案数起,在当造成恶劣影响。
2019年初,宁晋县公安局兵分多路,辗转多地,对该团伙成员展开抓捕工作。先后将团伙骨干成员李某义、李某勇、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义等6人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义等4名主要团伙成员被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范某明等两人被取保候审,该案已移送起诉。
沙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谢某林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7月29日,沙河市公安局接上级交办的谢某林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迅速开展对该线索的深入核查工作。
调查发现,谢某林(男,57岁,沙河市朱庄村人)在担任沙河市朱庄村村支书期间,纠集原村会计谢某魁(已故)、原村副书记宋某书(男,59岁)、电工宋某平(男,59岁)、李某江(男,32岁)等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0年,谢某林担任朱庄村村支书,为谋取经济利益,指使谢某魁、宋某书、宋某平等人采用操控朱庄村电价、威胁断电等方式,先后对在朱庄村经营石料厂的5家企业进行多次敲诈勒索,非法获利40余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谢某林、谢某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及近亲属王某、宋某平、胡某等人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非法获利数万元。
2016年,谢某林趁修建高速公路占用朱庄村土地之机,安排宋某书、李某江等人组建量地小组,虚构事实,伪造高速公路占地账目,骗取巨额高速占地补偿款。
犯罪嫌疑人谢某林恶势力犯罪团伙给国家、当地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亦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7月31日,谢某林被沙河市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主动交待了其犯罪事实。2018年8月2日,经沙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沙河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林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谢某林等交待,沙河市公安局先后将宋某书等四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经调查核实,该恶势力团伙实施犯罪30余起。
2018年9月,经检察机关批准,谢某林等5名团伙成员被执行逮捕。目前,该团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已被移送起诉。
临城县公安局成功打掉张某涉高利贷恶势力团伙
近日,临城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某(男,37岁,临城县临城镇人)为首的涉高利贷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破案多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2019年,临城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张某等人敲诈勒索违法犯罪线索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据查,2016年初,崔某经人介绍,找到张某、张某波(男,33岁,绰号“老蛋”,内丘县内丘镇人),借款3万元,当时商定利息为1毛,崔某打了3万欠条,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张某、张某波给了崔某27000元。此后,崔某又按相同利息陆续向张某、张某波借款,共借款13万元。到2017年9月,崔某已向张某、张某波还款20万元,但仍剩余7万元,此时崔某已无力偿还。
2017年9月份的一天,张某、张某波找到崔某逼迫崔某还钱。期间,张某掌掴崔某,还强行索要了崔某位于某小区家中的钥匙,并安排曹某明(男,25岁,临城县东镇镇人)、陈某玉(男,23岁,临城县东镇镇人)等人住到崔某家中。他们先将崔某在家中关了四五天,后又形影不离跟着崔某,崔某不堪忍受选择逃跑。张某波就安排梁某立(男,31岁,临城县赵庄乡人)等人住在崔某家里,一直住到春节后才离开。
2017年1月17日,常某让同学苏某作担保人,从张某、张某军处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5分,到期后常某无力偿还。2017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张某波、张某找到苏某家讨债,过程中张某波等人对苏某进行殴打,为保护苏某,苏某父亲向张某波等人下跪。
经深入调查证实,2016年以来,以张某为首,纠集张某波、曹某明、陈某玉等人,发放高利贷,并通过恐吓、威胁、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非法敛财,实施违法犯罪多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4月11日晚,临城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出动警力50余人、车辆10余台,分多组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了集中抓捕,张某等4名团伙成员全部被抓获归案。
目前,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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