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6月18日18时50分许,山西省临猗县东张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街西幼儿园门口,向西转弯刚过引黄渠桥时,与由西向东、姬某某驾驶的晋MU89**号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无果,潘某某驾驶三轮车离开现场返回家中。
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根据姬某某提供线索,于当晚21时许,将正在家中休息的潘某某抓捕归案。经检测,显示潘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0.5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潘某某也如实供述了中午与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的事实。面对结果,潘某某后悔不已,希望民警能从轻处理。
目前,潘某某因肇事逃逸,已被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事故民警借此敬告广大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护好现场,配合交警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切莫心存侥幸逃离现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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