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王某某(黑龙江人)不仅受到严厉处罚,且想亲自驾车回老家已成“奢望”。
6月17日16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丰喜大道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VTS8**小型越野车行驶异常,便果断截停进行了检查。刚打开车窗时,就闻到车内有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王某某予以控制,经呼气快速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
据了解,王某某是在东北地区做水果生意的,这次专程驾车来临猗县收购桃子,住在县城某宾馆,当日中午吃饭时喝了点啤酒,结果驾车外出时被查获。面对结果,王某某后悔不已,表示要吸取教训,决不再酒后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最后,民警将王某某的越野车安全送到其居住宾馆后,再三叮嘱王某某,如果要驾车回老家时,一定要请代驾或亲朋好友帮忙,千万不要错上加错,在驾照被扣期间驾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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