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闫瑞) 毛某父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准运证的情况下种植、收购并贩卖莫合烟,最终因非法经营罪获刑,两人悔之晚矣。
毛某父子是新疆伊宁县地道的农民,种植了18亩莫合烟。2018年3月,按耐不住的毛某父子,将种植及部分收购的莫合烟偷偷运输至阿克苏市内,并悄悄联系买家,最终卖给艾某1200公斤,非法获利22000元。
这次侥幸让毛某父子尝到了甜头,并于2018年7月再次收购、运输莫合烟至阿克苏,继续联系之前买主艾某,并商谈价格以每公斤17.5元的价格出售。这次幸运之神不会再次降临,在完成交易之前,阿克苏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在阿克苏市火车站社区旁的停车场内将毛某父子抓获,并查获莫合烟净重5340千克。
经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毛某父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私自销售莫合烟,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官结合两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本院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毛父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0元,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查获的5340千克莫合烟依法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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