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杨艳萍)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5月23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黄波等一行到黔西南州公安局顶效(安龙)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侦查取证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座谈式指导,兴义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彭显媛,黔西南州公安局顶效(安龙)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覃元提及分局一线办案民警等20余人参加座谈。
会上,主办轻微刑事案件的与会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围绕案件的定罪、量刑证据以及侦查取证瑕疵三个方面,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对取证方向、取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提出明确的工作建议。特别是针对血液样本提取、保存、送检的合法程序,罪轻罪重证据的全面收集,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
会议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侦查阶段是关键,一是要以审判为中心,在搜集、固定证据方面细化、优化侦查取证工作,从源头保证证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及合法性;二是要明确专人对案件质量进行内部把关,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三是侦查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