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岱香)近日,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运用视频监控迅速查破一起寻衅滋事案。2019年2月15日21时许,西湖派出所接110指令:田某某报称:康宁小区南门西侧门店前有人醉酒闹事,请求查处。接警后,西湖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通过现场初步调查发现,李某某酒后无故用脚在他人的一辆斯柯达轿车侧门处猛踏,同时将一辆电动车用脚踏倒,并将电动车主无故殴打,为发泄私愤,又将放在康宁小区南门用于做禁停标志的锥形桶进行损坏,现场围观群众多达数十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处警民警遂将李某某传唤到西湖派出所进行询问,李某某以当时醉酒记不清为由,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办案民警调取案发中心现场视频,还原了案发经过。在确凿的证据事实面前,李某某承认了在2月15日20时50分许在其亲属家饮酒后在康桥十字路口挡车时,误将陈某开的私家车认为是跑出租的黑车,陈某未停车。李某某回到康宁小区南门后碰到其朋友,两人一起向西走时,李某某将停在一边的电动车用脚踏倒,随后,李某某发现停在康宁门店对面的一辆灰色斯柯达小轿很像当时他挡车而未停的车,逐到附近店内进行询问,询问无果后,为了泄愤,李某某便将灰色斯柯达小轿左侧车门猛踏了6脚,车主发现后与李某某进行争辩,随后双方发生厮打,被旁人挡开后李某某在返回康宁南门时又将南门用于做禁停标志的锥形桶进行踏摔。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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