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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杨勇提醒广大拆迁户在签补偿协议前,千万不能做四件事!

时间:2018-12-28 15:00:05  来源:  作者:
导读: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即拆迁户,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中了专业拆迁机构的“圈套”。从而任人摆布,从主动变被动。为帮助广大拆迁户避免“雷区”,拿到满意补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众成拆迁律师团队的首席律师杨勇根据无数拆迁维权案例总结出的经验,提醒广大拆迁户在签补偿协议前,千万不能做以下四件事!

      很多人面临拆迁,往往会经历这样的心路变化:初闻自己房屋要拆迁时的狂喜,打听补偿比例时的忐忑,与拆迁方谈判时的纠结,再到后面或是得到满意补偿的喜悦,或是补偿额度少于预期无奈,甚至还有被拆迁方“算计”、逼迁、强拆时的愤怒、无助和绝望。

      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即拆迁户,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中了专业拆迁机构的“圈套”。从而任人摆布,从主动变被动。为帮助广大拆迁户避免“雷区”,拿到满意补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众成拆迁律师团队的首席律师杨勇根据无数拆迁维权案例总结出的经验,提醒广大拆迁户在签补偿协议前,千万不能做以下四件事!

      第一件:稀里糊涂就在协议上签字

      签字,对于拆迁户来说,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不论是补偿额度不满意还是其他问题,只要拆迁户没有签字,一切都有协商的空间。尤其是请专业律师介入后,往往能够通过种种合理合法的方式,让拆迁方屈服,拿到理想补偿或争取到最大限度的补偿。

      但拆迁户一旦在补偿协议上签完字,基本上就相当于把手中最大的筹码输了出去,想翻盘的概率非常低。这个阶段即便是签字,也要把自己和拆迁方谈判的所有条款,都黑纸白字的写在协议上。不要听信拆迁方的口头约定方案,不要在没有具体条款的任何空白协议上签字,甚至不要轻易在任何一张白纸上签字。而且,补偿协议签完后,自己手中一定要有一份。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二件事:随随便便就签收拆迁方文件

      拆迁协议谈判中,拆迁方总有一些你想不到的“套路”,让你一不小心就中招。比如说签收。有些人可能不明白签收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拆迁方送给你一些书面资料,让你在一个单子签字,证明你收到了这些资料,这就叫签收。可能有些拆迁户认为拆迁方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送来的都是一些“走形式”的材料,不加细看就签收。事实上,只要你签收了,这些材料对你来说就有了法律效力。

      当然,有人拆迁户可能会很警惕,不签收任何文件,这也是不对的。只是说,所有签收的文件,拆迁户都要仔细阅读,要清清楚楚明白文件的意思,不明白的谨慎签收或暂时不要签收,待咨询专业人士如专业拆迁律师后再进行签收,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第三件事:重要证件轻易交给拆迁方

      拆迁过程中,身份证、不动产证等重要证件一定要保管好,坚决不要交给任何人和机构。因为一旦你在拆迁中对补偿不满意或遭到不公正待遇,要求复议或诉讼时,如果你拿不出相关证件,复议单位和法院就会因为你无法提供关键证件,不受理你的案件。而你再去找拆迁方拿回证件,拆迁方就会找借口拖着你,等你错过维权时限,一切都为时已晚。

      这里郑重提醒广大拆迁户,一定要清楚这里面的利害关系。重要证件一定要保管在自己手中,即便要必须提供证件的时候,也不要将原件交出去,可以给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

      第四件事:过早的、轻率的提出报价

      在这里要告诉广大拆迁户重要经验的是,通常政府给出的补偿条件是偏低的,而且这个条件是可以谈的。但如何跟拆迁方谈判,又是一门学问。同样的房屋,不同的拆迁户谈,补偿条件就可能不一样。同一个拆迁户,用不用的方式谈,得到的补偿也可能不一样。比如说自己谈和请专业律师来谈,得到的结果可能天差地别。这也是无数真实案例证实的。

      这里要提醒广大拆迁户的是,谈判过程中千万不要过早、轻易的提出报价。这样就容易让拆迁方掌握你的“心理价位”,从而制定专门针对你的“作战方案”。还有一点是,如果你过早提出报价,而事后得知邻居比你补偿多的时候,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无论如何,对广大拆迁户来说,拆迁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里面“套路”太多,普通百姓很难应对,及时咨询或聘请专业拆迁律师,才是既能省心省时又能提高补偿比例的最佳选择。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有不懂的问题,可免费咨询杨勇律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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