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韩某某(稷山人)受到法律严惩。
10月15日,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按照集中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利用209国道北景执法检查站优势,充分依托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针对性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时40分许,执勤民警接到预警提示,牌号晋M7Y6**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历史违法未处理,正由北往南向检查站驶来,民警立即严密布控,成功拦截该问题车辆。
检查中,警觉的民警隐约闻到韩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控制,进行了快速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含量为7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行为标准。自以为是的韩某某坦诚自己昨日参加朋友结婚喜宴,晚上在饭店喝酒至深夜23时许,没想到隔夜后竟然被查出酒驾。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韩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