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丰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在向群众了解情况。 潘春晖 摄
“虽然上面规定公务接待不能上烟酒,但我们可以开假发票冲抵费用。”
“那签字、审批、审核环节怎么办?”
“都是我们自己人,没问题。”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违纪案件中,该区湖丰镇湖丰居委会在2年里通过虚开发票报销20多万元烟酒支出,目前该居委会6名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
这是一封举报信带出的典型案件。今年2月初,广丰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信称,湖丰居委会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公款购买烟酒。举报信上还附有一份领取香烟签单的复印件,签单上记录了该居委会在2017年某超市的近20笔烟酒交易情况,每笔交易均有该居委会干部的签名。
举报信言之凿凿,签单签名铁证如山,一个小小的居委会竟能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广丰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当天,调查组先后走访了某超市、镇财政所,仔细查阅相关票据账目。从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湖丰居委会在某超市确有过烟酒交易,举报信中所附的签单记录属实,但是在镇财政所调查组却没有发现该居委会违规报销的发票。
这么多的公务接待费用是怎样被消化掉的,为何镇财政所会“查无此账”?带着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开展外调内查,一路走访当地部分群众和其他的几家超市、餐馆等消费场所;另一路对湖丰居委会6名干部分别进行谈话。
从谈话内容中找突破口,调查组结合外调情况,逐笔核对账目,湖丰居委会挥霍浪费公款问题渐渐浮出水面。2016至2017年间,该居委会以重点项目多、便于推动工作为由,在当地4家超市购买烟酒、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支出共计32万余元,其中烟酒开支20.17万元。同时,调查组还发现在2016年底该居委会通过虚构土地征用费支出,从居委会集体收入中套取4.4万余元,用于发放“油费”“电话费”补贴,每名居委会干部从中分到了7400元。
“报销发票要走几道监督关卡,竟会被居委会干部钻了空子?”调查人员发现,虚开发票报销问题本有被纠正的机会,却因居委会干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相关人员履职不力,让违规报销行为屡屡得逞。
“有时候来了客人,到超市里拿条烟,拿了后只要签个字就可以报销了。”在该居委会干部看来,这么干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假借购买办公用品、环卫用品名义购买烟酒,妇女主任在经手人一栏签字,其他一般干部在证明人一栏签字。而本该独立行使监督权力的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却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主动放弃自己的职责,沦为一个来者不拒的“盖章机器”,支书和主任签字审批同样只是履行程序、走过场。最后镇财政所审核环节也仅仅是审核票据形式是否合规,没有核对票据的真实性。
“在利益的驱动下,互相监督制约成了‘一致对外’的同盟,审批报销关口层层失守,让居委会集体资金变成了干部的‘兜里钱’。”广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区纪委监委给予湖丰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程振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居委会主任郑小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干部余杨钟因涉嫌其他违纪问题被另案处理,其他三名干部被诫勉谈话。以上人员违规领取的“油费”“电话费”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广丰区纪委监委向湖丰镇下发建议书,督促迅速开展村账规范工作。以此为契机,广丰区加强对村居财务专管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监管责任制度。以湖丰镇为试点乡镇,建立了常态化巡查制度,巡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次巡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居、场),以实现“三年一轮全覆盖”的目标。在已经结束的首轮巡查中,发现问题7个,其中初步核实问题1个、已整改问题3个、拟由镇指导村级组织整改问题3个。(潘春晖)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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