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据中国发展网(李国军) 山东省政府日前召开省级环保督察动员会,全面启动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山东省副省长于国安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聚焦转办信访件办理、聚焦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问题、聚焦虚假整改典型问题,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完成。
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多年来因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及破坏,致使周边百姓怨声载道。对于企业明显的污染行为,当地环保局却称企业排放达标。
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新泰市百姓反映,百姓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污染当地环境,对周边百姓生活造成困扰。附近百姓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企业一直没有整改到位。
8月14日,本网就新泰市百姓反映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前往当地进行实地调查。
8月14日中午,在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附近看到该厂区上空笼罩了大量黑黄色烟尘,经沿厂区围墙查看,确认黑黄色烟尘正是从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排出。不仅如此,厂区内高耸的烟筒,此时也在不停排放黄色烟尘。周围空气质量极差,充斥着刺鼻的煤焦味道。截至离开,正大焦化有限公司高耸的烟筒一直在排放明显未处理达标的黄色烟尘。
对于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的排污行为,当地百姓颇有怨言。
有路人表示:“这个企业几乎天天这么冒烟,晚上你再过来,比现在更厉害,有时候呛得人睡不着觉。”
当问及,环保部门对此是否知情。路人愤怒道:“这个企业污染环境,当地人尽皆知,老百姓也经常向环保局和政府举报,但是大多时候,环保局只是下来走个形式,或者象征性的罚一点款,企业过后还是边污染边生产。”
经查询资料得知,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近年来因污染问题,已多次被相关部门查处。
2016年7月,山东省环保厅通报6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限产50%,罚款人民币30余万元的处罚。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拆除熄焦废水输送管道,熄焦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回用于熄焦工段,部分生活污水也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还存在雨污未分流,焦炉老化,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煤场露天存放,棚盖措施不到位,防风抑尘网不完善等问题。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通报2016年11月已办结公众举报情况,泰安新泰市正大焦化有限公司因废水污染、废气污染,被新泰市环保局责令限期恢复熄焦废水处理设施(输送管道),建成煤场围挡和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并处罚款,同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涉及泰安市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陆续向社会公开。泰安市政府(泰政督〔2017〕17号)责令: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完成前不得生产。新泰市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新环保自查〔2017〕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市环保局于4月10日、7月10日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1-019号)、(〔2017〕1-07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2018年3月,泰安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仍然在列。
如今,屡查屡犯的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仍在大肆排放浓烟废气。
本网将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近期排放浓烟废气行为反映给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后,该局回复称:“经查阅该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线监测数据,外排废气达标。经查阅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 2018年一、二、三季度环境检测报告单,报告单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气体排放达标。”对于企业所排放的黄烟,环保局称:“该公司熄焦塔正在熄焦,熄焦工艺为湿法熄焦,熄焦时产生大量蒸汽。”
明显可见的污染行为,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却表示“排放达标”,企业排放的黄烟,成了环保局口中“大量蒸气”。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正在各地开展,从最近通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破坏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强制力不够。
还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阻挠环保执法,个别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对本地区的环保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查处不力,甚至还充当“保护伞”。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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