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叶俊梅) 近日,笔者从河南省新蔡县法院了解到,该院判决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涉案六被告人何某某、张某某(犯罪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等有五人虽走出囹圄,但其中二人因犯罪没能参加今年的高考。
2018年2月21日凌晨许,被告人何某某、李某某等人与同在新蔡县新正路中段路北“青春不散场”酒吧喝酒的王某某因上卫生间发生争执,期间被告人何某某、李某某等人持酒瓶殴打王某某,随后双方均打电话让人过来帮忙,双方又相互殴打,在报警后公安机关将其中二名涉案者带走后,双方又因誰报的警,再次发生群殴,双方均有人员致伤,经鉴定,涉案双方有五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此案发生后,六被告人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中有两名被告人已填报高考自愿,却因此次的一时冲动,而借过一生最为重要的高考,庭审中,二人悔恨的泪水的确让人感到惋惜,但一切都晚了。该案的发生在社会及校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涉案的家长们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双方在案发后,均认识到自身教育存在的问题,为了孩子们的未来,双方自愿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互相谅解了对方。本院根据六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谅解了对方的情况,遂作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六个月(系累犯)、拘役四个月、从犯拘役三个月的判决,六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重视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关系到众多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情况复杂,既有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自身的原因,也与社会、家庭、学校等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对当前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的现象,应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全力营造各方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青少年教育成长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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