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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开拓法律援助新境界

时间:2017-10-26 11:47:53  来源:  作者:
导读:“今天成立的苏北首家市级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是对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补充。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学习和推广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  “今天成立的苏北首家市级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是对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补充。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学习和推广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10月14日,“真情与正义”淮安市法律援助报告会暨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仪式上,江苏省淮安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晓东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寄予期望。

近年来,淮安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出彩,努力开拓新境界。自1998年市法援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办理案件12.1万件,惠及受援群众15.2万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配强“智囊团”

探索“点援制”

益某在淮安市某企业上班,因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却未得到相应的补偿,他来到市法援中心求助。在王娴律师的帮助下,他顺利拿到近10万元补偿金。

律师由群众自选,是淮安市法援中心创新推出的法援新机制——“点援制”。“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协调下,从市直16个律师事务所、234名执业律师中,精选律师组成百名法援律师专家库。受援群众可指名道姓对律师进行‘自选’,打破了法援律师由法援机构指派的传统做法。”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邵永高介绍说。该市法援中心还组建了民事与刑事两个法援专家律师团,对法援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组建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担任法院、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规范运行工作站。“点援制”推行以来,已有300多名群众受援,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这一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推广。而其探索建立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法律援助与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联动机制,更是开创了全省先河。

打好“组合拳”

锤炼“硬功夫”

今年6月,2016年度全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结果出炉,淮安市法援案例入选,这也是该市连续第12年问鼎全省优秀榜单。期间,该市法援中心办理的严某离婚法援案件,还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的出台。2008至2012年、2012至2016年该市法援中心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优不优秀,关键看质量。对此,淮安市法援中心专门成立法援案件质量监督室,由两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具体实施,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此外,该中心还开展案件庭审旁听,邀请司法人员、受援人填写案件质量反馈卡、满意度测评表,采取电话回访和当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做到有案必访。

质量监管打“组合拳”,经费保障吃“定心丸”。为提高律师参与法援案件的积极性,该市将法援案件办案补贴由原来的每件补助300至600元,提高到800至1000元。同时,率先在苏北成立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缓解法援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拓宽“惠民路”

构筑“服务圈”

惠民是法援的终极目标,延伸服务触角是法援惠民的不二路径。目前,该市已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构筑起了“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截至去年底,共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3个,聘请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1946名。在此基础上,该市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对因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群众,遭受虐待、遗弃和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申请经济困难证明也由原来的乡镇(街道)政府出具调整为可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

与此同时,淮安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完成示范窗口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援务公开制,实行标准化审批流程服务流程公开,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申请、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援助;与妇女儿童联合会、农民工权益维权中心、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权中心等专项维权中心对接,建立资源共享制度;在法院、看守所、人社、高校和团级以上部队设立法援工作站,畅通法援申请渠道。(杜勇清 盛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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