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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法律文书不等于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时间:2017-08-11 10:00:1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婷婷
导读:近期,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但是送达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却成了头等难题。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立案登记制实施,基层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送达难”成为继“执行难”之后基层法院的又一难题。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婷婷) 近期,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但是送达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却成了头等难题。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立案登记制实施,基层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送达难”成为继“执行难”之后基层法院的又一难题。

  七月的哈密格外闷热,顶着炎炎烈日,立案庭干警已送达到第九家了,结果跟想象中一样,当事人周某拒绝签收,办案人员不断跟周某说明送达签收文件的重要性及其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但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周某还是坚持拒绝签收,无奈只能再次选择留置送达。

  “送达难”一方面折射出当事人因不诚信而躲避司法送达和审判的不正当心理,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事人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干涉正常法律程序的运行,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不等于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反而会失去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所以,面对法律别再逃避,相信法律会还给每个人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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