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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巧解难题助老年人维权

时间:2017-08-10 10:59:2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崇军
导读:老年人误工赔偿问题是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问题,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66岁的环卫工人孙某就遇到了这一难题。孙某在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虽然事故造成的伤痛已治愈,但在维权过程中却四处碰壁。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崇军)老年人误工赔偿问题是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问题,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66岁的环卫工人孙某就遇到了这一难题。孙某在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虽然事故造成的伤痛已治愈,但在维权过程中却四处碰壁。

  “60多岁了主张误工费,无法支持”,这是孙某在维权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权益无法维护,正义无处伸张,身心疲惫的他陷入身体及精神上的双重压抑中。就在将要放弃之时,他偶然在电视上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报道,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及细致耐心的解答,让他感受到春风拂面般的温暖。

  了解情况后,齐河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孙某提供法律援助,立即安排承办律师详实调查、积极取证,使老人伤前从事环卫工作并有合法收入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而且向审理机关提出了老人主张误工费于法有据的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排除老年人受伤害后对误工费的求偿权。我国《宪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均收入标准,也没有把老年人排除在外,故孙某对误工费的主张有实可证、有法可依。审理机关应根据我国目前发展实际的现状,对60岁以上且具有实际合法收入的老年人所产生的误工费给予认可和支持。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孙某的误工费诉求得到审理机关认可。老人激动地说:“我算是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就是我们维权的依靠,就是用无私的援助帮助我们伸张正义!”

  现在,孙某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奋战在清洁工岗位上,他逢人便说:“县法律援助中心无私的帮助我,我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汇报社会,都说老年夕阳美,法律援助有真情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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