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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不慎触电致死 情法并用平息事端

时间:2017-08-04 11:18:2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陈永松 郭晖
导读: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次因不慎触电死亡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及时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排除了一个不稳定因素。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次因不慎触电死亡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及时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排除了一个不稳定因素。

  2017月27日上午,南溪区刘家镇村民曾某在某公司拆除配电设备过程中触电死亡。事情发生后,南溪区刘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安办、村干部等组成调解小组,对家属进行安抚、对事件进行调查、对赔偿事宜进行协调。

  事故现场,曾某妻子刘某情绪非常激动。调解小组先是稳定刘某的情绪,再安排企业方,组织工人把曾某运回家里,企业方当场给了曾某家人2万元作为安排后事之用。曾某与刘某共生育2个儿子、1个女儿,均在外务工,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正在从外地赶回来。调解小组力争在曾某子女回来之前,调查清楚事故发生原因。之后,邀请了区安监部门、组织企业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经详细调查了解,指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待曾某子女回来后,由企业方出面安抚曾某家属、依法协商赔偿事宜。

  刘某及三个子女作为曾某的第一继承人,向企业方提出了赔偿金额150万元。企业方则表示,虽然自己雇佣曾某,对曾某的死有赔偿责任,但是只同意赔偿30万元。调解小组一方面及时向镇领导和区级相关部门汇报调解情况,一方面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讲解赔偿法律依据。但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加之天气炎热,死者亲属更是情绪激动,调解最终不欢而散。

  为了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第二天,调解小组再次组织死者家属和企业方进行调解。死者家属仍然坚持150万赔偿款,一分不少,并扬言,如果要求得不到解决,他们会将死者遗体抬到镇政府、区政府进行上访。调解小组告知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可以理解,但是抬尸体上访属于违法行为。在和企业方的单独交谈中,调解小组告知,在不知配电设备是否完全断电的情况下,企业方安排工人作业,有不当之处,曾某在工作时死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在调解小组的多番努力下,死者家属将赔偿金额降到了80万,企业方将赔偿金额提升到了56万。可是中间仍然悬殊14万。第二次调解经历了一天仍然没有成功。

  第三天,调解小组再次把企业方、死者家属组织起来,不遗余力为其解决问题。经历了几次调解、普法,双方当事人都对死亡赔偿法律法规有所认识,也放下了之前的固执,双方渐渐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调解小组抓住这一机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讲情讲理讲法,经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就曾某死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由企业方赔偿曾某家属关于曾某死亡的一切费用共计77万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扶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企业方已于2017年7月27日支付曾某家属2万元和2017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垫支的2万元杂费共计4万元;减去以上两项支出后企业方应支付曾某家属73万元。2、曾某家属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因此事提起诉讼,包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自愿放弃因曾某死亡赔偿的一切权利。3、同时,曾某的家属不得因曾某死亡之事进行信访。协议签订后,企业方在2017年7月29日支付曾某家属10万元,于2017年7月30日支付甲方10万元,余款53万元在2017年8月2日前一次性付给曾某家属。

  至此,这起赔偿纠纷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在调解小组的通力合作下,经过三天三次调解,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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