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陈长锋 江湖)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租赁协议引发的纠纷。
郭某于2013年5月与田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郭某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租赁田某三间房作为营业房。现因郭某生意亏损想要终止协议,田某不同意,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郭某找来工人开始搬离货物,并准备拆除房屋装修。田某见状赶紧制止,双方发生对峙,并激烈争吵,现场火药味十足,随时可能发生肢体冲突。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社区通知后,立即组织调解员赶到现场。
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双方稳定了情绪,同意调解,郭某暂停了货物的搬离,之后调解员分别找双方谈话了解情况寻找突破口。郭某因生意亏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且双方协议并未对郭某提前解除租赁协议进行违约责任约定,郭某提前了一个月告知田某不再继续租房,在田某不同意解除协议的情况下,郭某拆除装修也只是为了出口气。调解员从实际情况考虑,向双方讲明法律规定,耐心向双方做思想工作,郭某表示装修和预存电费余额300余元无偿归田某所有的情况下,田某同意解除租赁协议,双方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此一场可能导致群体斗殴的民间纠纷在调解员的及时介入下得到圆满处置,确保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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