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从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消息,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迎接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专项行动中,两名被上网追逃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犯,在民警强大政策攻心和说服教育下,终于投案自首。
2016年3月7日0时32分许,郭某某(河南省林州市人)驾驶豫EH66**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途径临猗县时,将路上行人王某某(山西临猗人)撞倒在地后,驾车逃离现场。半小时后,孙某某(山西盐湖区人)驾驶晋MKR9**号重型自卸车,将被撞倒在路中的王某某拖挂近20米后也逃离事故现场。案发后,孙某某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郭某某潜逃在外,拒不接受传唤到案,当月14日被临猗交警大队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实施网上追逃。
2016年12月20日17时30分许,曹某某(山西新绛县人)驾驶晋M8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在临猗三赵线一路段超车时,越过路中单黄虚线,与对面一辆牌号为晋M343**的客车相撞,导致客车失控,与一辆小型轿车再次发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客车驾驶员及多名乘客受伤,其中客车乘坐人陈某某(山西临猗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曹某某驾车逃离现场,拒不到案协助调查,今年5月份被临猗交警大队上网追逃。
为早日结案,给死者家属及社会公众一个交代,保持5年来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百分之百破获的骄人成绩,期间,办案民警多次通过电话,并2次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林州,5次驱车百里到新绛,总行程高达3000余公里,对郭某某、曹某某家属展开说服教育,希望他们能规劝两人尽快投案,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心、不间断的耐心教育,两人终于认识到自己侥幸思想的错误。
今年7月7日、7月25日,曹某某、郭某某迫于压力,先后到临猗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接受调查,案件在民警不懈努力下,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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