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郑海磊) 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请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酒、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酒驾入刑的背后,是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
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为此曾专门统计相关数据,经统计,自2014年至2016年,该院共执结刑事案件98件,其中危险驾驶罪57件,占刑事案件的58.16%。而今年1月至今,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8件,其中危险驾驶罪20件,占到了刑事案件的71.43%。如此高比例的数据,让人震惊和痛心,这些案件背后,是无数家庭的破碎,是车毁人亡的教训。既然国家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将醉驾定性为犯罪行为,就是为了有效打击酒后驾驶,然而有些人依然视法律为儿戏,以身试法。
伊吾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相关数据,通过邀请群众参加酒驾案件开庭审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呼吁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家人,为了我们共同的道路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让这句话成了空话。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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