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袁安松 何瑞雪)7月13日这天,山东省日照市陵阳镇司法所的办公大厅里聚集了一行人,他们坐在司法所大厅的长椅上,表情复杂,气氛非常沉重。原来这是一起农村大棚建设施工事故纠纷,施工方贾某包揽何某家的蔬菜大棚建设工程,与陈某等7人共同施工,施工期间大棚墙体倒塌砸中陈某,致使陈某当场死亡,死者的儿子向陵阳镇派出所报案,由于对赔偿事宜贾某和何某存在异议,所以请司法所参与调解。
前期,陵阳镇司法所所长在和贾某的沟通中了解到,在死者办丧事的第二天,恰好是贾某儿子结婚的日子,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我一次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啊”贾某无奈的说,按照死者家属要求的赔偿数额,贾某需要赔偿死者37万元,并且要一次付清,这对于刚给儿子办完喜事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确实存在困难。但司法所长考虑到,如果调解结果不能让死者家属满意,那么贾某家办喜事的这一天死者家属很可能会制造事端,产生新的不必要纠纷,考虑到这些,司法所长意识到,不能仅仅以协商调解数额为目的,而要切实考虑两家的实际情况,先解燃眉之急,于是司法所长与贾某沟通,先将死者的丧葬费付清,让死者入土为安,平复死者家属的情绪,同时与死者家属协商,能否体谅贾某一家的心情,毕竟结婚是大事,先让贾某把这件事圆满办好,再集中精力处理赔偿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同意等两家先解决好这两件事之后,具体赔偿事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司法调解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矛盾争端能否及时有效处理直接影响一起事件的走向,在这次调解中,陵阳镇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转变调解思路,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综合考虑,给出了最有效的调解意见,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