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田磊)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西吉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由来已久的积怨。
1998年王某、李某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因性格各异,家庭琐事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淡漠,进而引发到法院诉讼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李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同时了解本案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当即确定了开庭时间。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但双方都向承办法官明确表示希望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多次做工作,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不断疏导,双方当事人经历了同意、反悔、再同意、再反悔的多次反复和思想变化过程。庭审与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语激动、针锋相对,就在承办法官即将判决时,双方又再一次提出了调解方案,并极力请求帮助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也对法官细致的工作所感动,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和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长期以来,在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离婚类案件所占比重大,是比较传统的案件类型,这类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曾经是夫妻,一旦感情破裂,往往表现出十分尖锐的矛盾,较难调处。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木垒县法院法官均坚持以调解为主,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为工作出发点,认真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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