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潘玉洁) 5月24日,一对七旬老夫妇来到广西永福法院,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对法官连声称谢。
原来这位老奶奶石某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6年11月,经永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申请执行人石某于2017年5月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对案件情况及当事人双方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原来石某和黄某是邻居,考虑到两人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关系,执行法官在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并没有直接进行强制措施,而是利用“背对背”调解+双方面谈方式从根本解决邻里纠纷问题。执行法官先后跟当事人双方说明了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处理不当将产生的后果,又耐心的向被执行人黄某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最终被执行人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并表示以后会好好处理邻里关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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