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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误烧邻里树木 联合调解平息纷争

时间:2017-05-17 09:08: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馨
导读: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黄沙司法所联合大观片区森林派出所、大观镇林业站及黄沙镇林业站多个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在农作过程中焚烧干草引燃山坡树木导致的经济赔偿纷争。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李馨)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黄沙司法所联合大观片区森林派出所、大观镇林业站及黄沙镇林业站多个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在农作过程中焚烧干草引燃山坡树木导致的经济赔偿纷争。

  几日前,家住黄沙镇三台村的李某,在农作时焚烧自己田里的干草,由于当天下午风势过大,火苗随风引燃旁边的山坡,误将汪某种植在山坡上的大片树木烧毁,汪某要求李某赔偿烧毁树木经济损失6000元,而李某觉得汪某要求赔偿过高,远远超出实际烧毁树木价值,根据自己估量,提出愿意给予赔偿,但数额也就几百元。双方就赔偿金额悬殊过大,达不成一致意见,关系僵持不下,发生口角冲突,情况愈演愈烈。

  经李某申请后,黄沙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片区森林派出所及大观林业站,到现场查勘、测量烧毁山坡面积及烧毁树木棵树,并建议李某就烧毁树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汪某1000元左右,当场汪某即否决了此调解意见,至此,第一次调解无疾而终。待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后,黄沙司法所在森林派出所给出的赔偿意见基础上,再次联合黄沙镇林业站,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调解。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主要采取分别说理劝解、多管齐下、各个击破形式,单独与双方当事人交谈,并进行适度劝解,说明双方系邻里,应以和为贵,且向汪某具体分析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将会花费较多的时间成本与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烧毁树木导致的经济损失已经过相关部门测量预估,最初的赔偿金额实在过高,并通过汪某的家人对其进行说服劝解。见双方当事人态度好转后,调解员立即提出由李某赔偿汪某1500元经济损失的赔偿意见。汪某经过仔细思量,最终答应此赔偿数额,李某也表示愿意为自己失误引燃树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1500元。

  至此,此场误烧邻里树木导致的经济赔偿纷争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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