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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高颜值检察官在现实中如何办案

时间:2017-04-28 14:38: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人民的名义》播出接近尾声,引发了众多议题,剧中,以侯亮平为代表的检察官们与贪腐分子的较量,让人看了直呼过瘾,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检察官这一群体的高度关注。那么,在现实中,检察官真实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他们对腐败问题、对媒体监督是怎么看的?本期思享者特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赵鹏为大家讲述检察官的精彩故事。




  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 《人民的名义》播出接近尾声,引发了众多议题,剧中,以侯亮平为代表的检察官们与贪腐分子的较量,让人看了直呼过瘾,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检察官这一群体的高度关注。那么,在现实中,检察官真实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他们对腐败问题、对媒体监督是怎么看的?本期思享者特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赵鹏为大家讲述检察官的精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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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 | 36岁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公诉工作14年,办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等各类程序刑事案件共计900余件,曾办理某特大型国有企业原董事长徐某受贿案、“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等众多疑难、复杂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奖、全国青年岗位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辩论赛一等奖、北京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个人微信公号“检事微言”被评为“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

  《人民的名义》剧中,检察官们与贪腐分子有一番过程曲折的较量。在现实的具体案件侦破中,情况如何?

  赵鹏:

  ■ 《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主要反映的是反贪污贿赂这方面的工作,而我本人是公诉检察官,我的主要工作是把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由我们来审查是否涉嫌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如果需要提起公诉,我们就要把案件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出庭支持公诉。我们作为国家公诉人,发挥着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和指控与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

  ■ 我所在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受理的案件都是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包括命案、数量特别巨大的毒品犯罪案件、涉众型的经济犯罪,比如涉及人数较多的诈骗案等。在现实案件中,有不少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即使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仍然拒不认罪。比如,在一些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在案发时是在同一个相对隐蔽的空间内,多数情况下,具体的杀人过程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如果他拒不认罪,那具体的案发过程就很难完整地还原。这种时候就需要我们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通过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去戳破犯罪嫌疑人的谎言。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借助很多手段,把证据一点一点组织起来。比如,借助法医鉴定,借助先进的DNA技术,有些案件也会借助心理测谎。

  《人民的名义》展现了检察官的日常工作,现实中我国的检察体系是什么样的?

  赵鹏:

  ■ 检察系统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从2016年开始,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始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我有幸成为首批计入员额检察官。改革后,我们先后制定了检察官的权限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目前还在研究制定“亲历清单”,促进形成健全完备的司法责任体系,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 以我个人为例,掌握了上述清单之后,我就很清晰地知道哪些案件属于我的权限范围,可以由我来作出决定;而哪些案件仍然需要报请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从整体看,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的环境越来越好,但这也意味着检察官的责任越来越重,受到的监督也会越来越多。

  ■ 我们现在的公诉部与原来的公诉处相比,过去可能是相对强调行政管理职能多一些,是一个处室;而现在的公诉部则是一个管理单元和办案平台。我们每一名检察官都配备有一定比例的检察辅助人员,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也越来越突出。

  腐败对党和国家危害至深。《人民的名义》剧中开头呈现的小官巨贪的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那么,检察官在现实中如何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赵鹏:

  ■ 《人民的名义》里有一句话,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此,必须要有对权力的合理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就是常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些年,一方面我感受到检察机关自身的这种制约和监督机制越来越完善了。结合我从事的公诉工作来说,公诉岗位的检察官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同样需要制约和监督。现在,我们每个人办理的案件都是由检察管理监督平台的案件管理系统统一随机分配,检察官个人无法自己决定办理哪个案件,也就是说不能“自己挑案子”。另一方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环境越来越好了,充分尊重了检察官的独立性,确保检察官能够依法独立办理案件。

  ■ 此外,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北京市的检察机关创新工作理念,提出来“三个适当分离”,即:坚持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成立单独的监督机构,凸显监督职能;坚持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设立单独的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对线索统一管理、重点督办、全程监控;坚持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将检力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以我所在的公诉部为例,将对刑事审判监督的职能分离,新成立了刑事审判监督部,专司监督职能,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主责主业;而我们也可以更加专心地办理公诉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这些年,很多司法案件成为微信、微博上的热点焦点,比如聂树斌案,比如前不久发生的“辱母杀人案”。您对司法案件受到媒体高度关注怎么看?

  赵鹏:

  ■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要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公平正义如何让大众看到、感受到?需要借助媒体的力量。现在打开中国庭审公开网,可以方便地查询到很多庭审直播视频。庭审直播肯定会给检察官、法官带来一定压力,会让我们更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但我觉得这是一种进步,媒体的关注会推进司法透明度的提高,也促使我们注意提高工作技能、严谨度、责任心。

 

  ■ 对于一些比较重大、敏感的案件,我们检察机关会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声,检察院会有权威发布,尽量做到不让谣言跑在真相前面。如果发现有谣言或者不客观的报道,会及时澄清。

  ■ 虽然我们会关注舆论动态,但对案件的处理肯定要以事实、证据、法律为最基本的判断,在这个基础之上,也要考虑到社会效果。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也应该是有温度的,我们办理案件应当辅之以足够的“释法说理”,尽量能够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 我个人觉得,一起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媒体不应该过度地暴露其细节,因为这样反而会对正常的司法活动产生干扰。同时,我也认为,检察官也应该善于与媒体打交道,乐于接受媒体采访,真正把“谁办案谁普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只有我们的声音发出来,媒体才能够得到更加丰富而权威的信息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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