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误烧他人竹子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几日前,家住刘家镇四合村的肖某,在燃烧自家地里的干柴时,由于风力过大,火苗引燃邻地曾某的竹林,误将曾某的大片竹子烧毁,曾某要求肖某赔偿700元,而肖某觉得曾某要求赔偿太多,坚决只给3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发生口角冲突,情况愈演愈烈。
接案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召集双方当事人在事发地点当即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从肖某、曾某既是邻居亦是朋友的情况入手,劝解双方应以和为贵,竹子有价友谊无价。接着,调解员带着双方当事人一起查看竹子受损情况,经过实地查看,小部分成年竹已经烧毁,而半数幼竹由于地面中间泥土隔断面积大,没有受到火苗的侵袭,存活了下来。在赔偿金额方面,调解员建议双方按照市面价格进行协商。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协调、沟通下,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肖某一次性赔偿曾某500元,并于3日内支付。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曾某、肖某做了防火法制宣传,告知在以后农作时,一定要做好防火,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经回访,肖某已于签订协议第二日将赔偿款500元全额支付给曾某。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落下了帷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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