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张明) 近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杨某与被告朱某当庭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由朱某当庭一次性给付杨某36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主张。
本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且双方意见差距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别调解,一方面向原告了解其实际伤情,倾听其陈述,并详细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对被告耐心的辨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和人道的角度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并积极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亲属来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经过主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并自愿达成如上赔偿协议,一起矛盾突出的交通事故案件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终于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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