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长江) 日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运输车辆驾驶人陈某和余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4月17日22时37分,淮滨县交通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台头乡皇册庙村一料场发现,料场里躲藏着数辆疑似超载车辆。交通执法工作人员在与交警联合对其检查时,车牌号为皖K3XX38、皖KN0XX5的沙车司机陈某和余某不但不服从检查,反而采取将沙卸掉的方式逃避检查,造成执法人员无法对疑似超载车辆进行调查处理。
民警在告知驾驶人所驾驶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后,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报当地派出所。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驾驶人陈某和余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陈某(安徽省阜南县人)、余某(与陈某同乡)两人,对阻碍交通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淮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和余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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