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讯 (通讯员 李健 汪连红)近日,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城区派出所联合持续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4起,治安拘留4人。
该局治安大队民警联合城区派出所民警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位于固始县城蓼城街道办事处大别山路油泵厂斜对面的明某、梁某、黄某三家,位于蓼城街道办事处南山头蓼南麻纺厂对面的周某一家,门店外摆放着大量的香、草纸、鞭炮,店铺内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且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对其非法销售和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和扣押,四名涉嫌违法行为人被民警口头传唤到该局接受询问,经询问,其四人对在门店内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明某、梁某、黄某、周某分别治安拘留五日至十日不等的处罚,四名违法行为人已于当日晚送该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该局表示,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城区形成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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