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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或年内出台

时间:2016-07-18 16:59:12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导读:电商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一些不法商家乘虚而入,针对日益突出的网络消费问题,政府将继续加大网络交易的监管力度。昨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座谈会上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876件,同比增长79.4%。

  电商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一些不法商家乘虚而入,针对日益突出的网络消费问题,政府将继续加大网络交易的监管力度。昨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座谈会上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876件,同比增长79.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透露,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规制体系,力争年底前出台《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网络交易数据信息报送规定》。

  张茅表示,下一步将围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网络交易新型业态的跟踪、研究,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发挥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作用,提高以网管网效能。

  针对具体惩戒方式,有业内人士呼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中心,将银行失信系统与网络交易失信系统相联通,通过综合信用评价,将更有助于增强电商的守法意识和信用意识,也就是说,利用黑名单制度,将比单纯罚款等工商执法措施更有效。

  “网络交易具有虚拟、跨地域等特点,当消费者购买了异地的商家假冒伪劣商品,当地的工商部门没有管辖权,消费者陷入维权成本高、举证困难等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将制定网络交易案件跨区域协作相关规范。”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商业研究所所长赖阳表示,除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还有大量的网络销售平台,这些电商的质量管理标准参差不齐,造成国家统一监管困难。

  也正是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政府部门需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大数据寻找线上某类产品售假者。赖阳表示,任何网络售假行为在网络上都会留下信息,可通过平台找到这些信息,因此找到制假、售假者,联合政府执法部门统一行动。不过他也进一步提示,执法部门应该有针对性地查找违法者,而不能为了自己便利,要求商家提供所有数据信息,这样也可规避商业秘密泄露等风险。

  针对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张茅还透露,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年底前制定完成。此外,还将出台《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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