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武城公安微信群里牵出系列盗窃案

时间:2016-07-15 14:24:5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闫晓溪 马世利
导读:2016年6月某日18时许,王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在山东省武城县城区文化东街天瑞制衣门市内被盗一件黑色的女式长款羽绒服,价值500余元。民警随即对此案展开调查。

  【案情】2016年6月某日18时许,王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在山东省武城县城区文化东街天瑞制衣门市内被盗一件黑色的女式长款羽绒服,价值500余元。民警随即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案为李某芳和李某娜两名女子所为。民警依法对李某芳、李某娜住处进行搜查,查出被盗羽绒服、女士上衣、外套、裤子等十余件。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芳、李某娜供认不讳。

  民警将遗失衣物的照片发送至微信群“治安防控群”中,该群是民警为加强防控力量而建立的,成员为武城沿街商户。陆续收到群商户回应称自己的门市内丢失衣物,并有商户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帮助公安机关破案。

  【点评】本系列盗窃衣物案件侦破借助店内监控、微信证人证言、物证等,衣物价值金额较大,为进一步侦查该案,现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现就该案进行分析:

  一是犯罪嫌疑人构成盗窃。本案通过调取监控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选择的盗窃对象为服装类门市、超市中的服装柜台等,尤其是女性的羽绒服、大衣、裤子等;犯罪嫌疑人选择时间多为营业员较忙时候,一人单独或两人共同作案。在试换装过程中,以自己的衣物为掩盖,将店内衣物偷走。当事人的障眼法使商户发现衣服丢失后,觉得不好破案,很少有人报案。当事人秘密窃取,转移占有,转移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已经构成了盗窃。

  二有必要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通过调取监控,与微信群里的商户交流可以看出,该二名嫌疑人已经数次作案,偷盗的衣物包括羽绒服、女式大衣、裤子、上衣等,数量多达二十余件,社会危害性较大,切主观恶性较大。经过调取超市、门市的进货记录,衣物总计价值已经达到了五千余元,达到了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该衣物被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出,没有发现利用衣物进行贩卖、转手、自用的迹象,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决定立为刑事案件。

  三是综合考虑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家中搜查出的部分新衣服是盗窃所得,该二人分别为37岁、32岁,认错态度较好,家中有小孩需要上学,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经过慎重考虑,为保证案件侦查顺利进行,由李某娜弟弟、李某芳丈夫作为其保证人,对该二人采取取保候审。(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