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砍四棵树 被判六个月

时间:2016-03-23 16:46: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吴万相 吕中华
导读:本想砍几棵杉树做寿木,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日前,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本想砍几棵杉树做寿木,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日前,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去年3月10日,杨某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和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便请上几个人到马家坪林场帮他砍树做寿木,正当杨某等人把树砍好装车时,被阴底乡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杨某擅自砍伐该林场四棵杉树,并制材为2米至3.6米长的原木件24件,经检尺,原木材积为2.008立方米,换算立木蓄积为3.3467立方米。经七星关区价格认证中心估价为1802.89元。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以涉嫌盗伐林木罪于今年1月18日将杨某起诉至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日前,法院作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吴万相 吕中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