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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游玩 酒驾摩托艇致友人死亡

时间:2015-08-21 10:07:2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孙凯
导读:本来是一帮朋友出去烧烤游玩,谁曾想喜剧变悲剧,其中一人永远停止了呼吸。

  本来是一帮朋友出去烧烤游玩,谁曾想喜剧变悲剧,其中一人永远停止了呼吸。

  2015年3月28日上午,库尔勒的宋某、翟某等6人和尉犁县的张某等4人一起在尉犁县罗布湖淡水鱼养殖场烧烤,在玩到下午时,张某骑来了一辆摩托艇,并带人在湖里转了几圈。宋某觉着好玩,乘着酒性带翟某骑摩托艇往湖中心开。由于摩托艇速度过快,在湖里拐弯太急,造成摩托艇翻车,宋某和翟某当场落水,后虽经过救援,但还是造成翟某溺水死亡。尉犁县公安局于4月15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宋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由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7月23日宋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由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7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以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7月30日,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认为:宋某酒后无照驾驶摩托艇,未尽安全驾驶义务,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宋某等人与被害人翟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3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量刑时酌定从轻处罚。庭审中宋某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对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8月3日,法院作出了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的刑事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告诫大家:在出去游玩时,一定要时刻关注自己和身边朋友的人身安全,切不可为了一时刺激,而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此案是用生命换来的一场血淋淋的教训,这样的教训未免代价太大。(通讯员  孙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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