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师称通州法院法官打人”的新闻铺天盖地袭来,不仅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重要版面,也让很多法律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刷了屏。乍一看,“法官打律师”,这一行径着实恶劣,令人愤慨。于是,很多人看到涉案律师的受伤照片,又读了读控告信,甚至只扫了眼新闻标题,便投身到谴责法官的大军中。一时间,舆论言辞激烈,出现了一边倒的倾向。其中,不乏一些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法律人。
可是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只凭一纸控告信,就能给当事法官定罪吗?在基本的法律常识里,原告提交的控告信只是单方陈述,相当于“起诉书”。如果把起诉书当作判令被告承担责任的唯一依据,任何法律人都应该清楚,这是极其荒诞的。然而,这荒诞的一幕,却在此次事件的舆论场上演了——仅凭律师的一纸控告信,几张照片,攻击、辱骂法官的言论竟数以万计地增长。虽然也有些呼吁静待真相的声音,也被喧嚣的舆论所淹没。
单凭一纸“控告信”就谴责当事法官,这无异于仅凭“起诉书”便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偏听偏信,与当下倡导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事实上,在这一事件中,舆论出现“一边倒”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不少人心底尚存的偏见:官必欺民,强必凌弱,控诉方必然有理,被检举当然有罪。
不少人建立在法官打人事实已然成立的基础上评论、发声,却忽略了这只是一面之词,忘记了真相尚未水落石出,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不知不觉中,充当了舆论审判者。可是这些人依据的评判标准却是文明社会一直在强烈谴责的“有罪推定”原则。未明真相先评判,如此“急思考”模式,在网络舆论事件中几成定式。
其实,在法治时代,不偏不倚,不应仅是司法机关断案的准则,更应成为舆论评判社会事件的基本标准。不容忘记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舆论洪流中的一份子。法治精神呼唤法律人拾起证据意识,拒绝偏听偏信。更让人遗憾的是,在该事件中,也有不少法律人在不了解案情来龙去脉、不知晓现场情况、不多问几个为什么的情况下,便把网络当成了个人情绪的宣泄场,受过多年法学教育的法律人,未见证据便急急抛出观点、大加挞伐,殊为可悲。
诚然,“法官打律师”,如此刺目的文字与依法治国基调激烈冲突,也许会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辨不清事件走向,但法律人作为法治推进历史担当者,还须坚守基本的逻辑判断能力与法治思维。在真相到来之前,保持冷静客观、理性克制,这是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法律人引领民族发展的重要体现。
法治中国,不仅是我们渴望到达的目的地,更是通往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已经上路的我们,必须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看待法治进程中的每一个节点,每一起事件。目前,多部门已经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我们期待事件真相能全面查明、及时公开,让舆论回归理性,让正义得以彰显。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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