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5省道182km+800m(皂角井)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轿车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5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
11月3日上午9时10分许,福泉市交警、巡(特)警协同作战,在205省道皂角井处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在不远处,一辆从福泉方向驶来的一辆悬挂贵JM98XX的小型普通客车见到执勤民警后,车辆突然停下来。民警见状后,立即跑步上前将车辆引导至路边进行检查。执勤民警让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拒绝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说话吞吞吐吐,让民警产生对其怀疑。民警便要求驾驶员打开车辆后备箱、后座等进行检查。果不其然,在该车后备箱内竟藏匿一把约50公分长的管制刀具,民警立即将车辆进行暂扣,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驾驶人张某某(男,18岁,福泉市高坪镇人)无证驾驶。
目前,驾驶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由巡特警大队进一步调查。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通讯员 杨华俊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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