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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利用庭审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时间:2014-08-21 14:55:2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顾晓玉
导读:哈密市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建立哈密地区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于2014年8月19日下午,由地、市纪检委牵头,组织卫生系统80余人,同时哈密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纪检组组织各庭室干警30余人在一楼大法庭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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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哈密市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建立哈密地区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于2014年8月19日下午,由地、市纪检委牵头,组织卫生系统80余人,同时哈密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纪检组组织各庭室干警30余人在一楼大法庭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大量证据,指控关玉琴在担任第二地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资金肆万伍仟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人受党教育多年,因长时间放松政治学习,终没有抵挡住金钱诱惑,我既对不起组织和人民,也对不起年迈体弱的老父亲和上学的儿子......” 在8月19日市法院法庭上,被当庭案件审理的被告人不停拭泪,声声忏悔,给旁听席上目睹了庭审全程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面对庄严肃穆的庭审,旁听人员以案为鉴,真切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犯罪的惨痛教训,真正体会到“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场令人心灵震撼的警示教育课,被告人的行为给社会、个人和家庭带来了难以挽回的危害,应以案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立足本职工作,勤勉尽责。(通讯员 顾晓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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