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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时间:2014-05-26 14:27:2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魏芸 曹文芳
导读:5月20日,新疆哈密市法院一楼大法庭座无虚席,来自哈密市纪检委、哈密地区国资委、哈密市商业银行等90余名机关干部和企业人员旁听了一起公开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直击庭审全过程,让“廉洁”意识入脑、入心。

  5月20日,新疆哈密市法院一楼大法庭座无虚席,来自哈密市纪检委、哈密地区国资委、哈密市商业银行等90余名机关干部和企业人员旁听了一起公开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直击庭审全过程,让“廉洁”意识入脑、入心。

  2008年3月至2012年八月,被告人太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0万元、贪污公款145万余元、家庭资产中1300余万元及美元8717元、欧元1000元的差额不能说明其来源,哈密市检察院于2013年11月以太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向哈密市法院提起公诉。经过近6个月的审查,哈密市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太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并陈述自己从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沦落为阶下囚,不仅给自己家人带来了伤害,更辜负了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培养,在社会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希望大家吸取自己沉痛的教训,走好人生每一步。太某的声声忏悔,给旁听席上目睹了庭审全程的人员敲响了“廉洁”的警钟。

  “这堂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的庭审现场警示教育课,直观,生动,震憾,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反腐大片,警醒着我们这些在职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正确履行职责,远离职务犯罪,这不但是对国家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人员如是说。

  据了解,哈密地区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决定以法院廉政法纪教育基地为依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扎实有效的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工作。哈密市法院将大力配合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建设,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相关工作。(通讯员 魏芸 曹文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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