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两万元赔偿款 躲了四年终给付

时间:2014-03-20 15:45:3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郑棹 倪阔
导读:2月24日下午,在四川省岳池法院执行庭208办公室传来阵阵的笑声,原来是执行庭庭长向贵钦办理的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将20000元赔偿款交到了申请人田某某手上,一件跨度四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月24日下午,在四川省岳池法院执行庭208办公室传来阵阵的笑声,原来是执行庭庭长向贵钦办理的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将20000元赔偿款交到了申请人田某某手上,一件跨度四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事情缘于2009年3月,申请人田某坐在自己停在路边的摩托车上,被无证驾驶的赵某驾驶长安车撞倒,造成人伤车毁。同年4月,岳池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赔偿申请人田某各项损失2万余元元。判决生效后,因赵某当时无财产可供执行,赵某本人也下落不明,该案终结了下来。

  2014年2月24日上午8:20,向贵钦刚打开办公室的房门,急促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申请人田某焦急的声音:“向法官,我在大佛乡街上把被执行人赵某的车拦住了,你们快派人过来执行”。向庭长接过电话随向执行局局长曾杰汇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于现场双方的亲友很多,你一言我一句不便于案件的处理,便叫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解决。

  到了法院,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被执行人更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给付,向庭长让双方都安静下来,慢慢给双方做工作,讲法律、讲道理、摆事实,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作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通讯员 郑棹 倪阔)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