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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效果显著

时间:2014-01-14 15:36:5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在开展“一强双带四发挥”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深入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在开展“一强双带四发挥”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深入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该院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日常和联络工作。同时,加大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投入,根据学习型党组织情况,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体系建设,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努力塑造党建工作新亮点,建立了以院党组为核心、党总支为基础,班子成员及庭室中层领导为主体的,院党组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合力抓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主线”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大力开展“支部建在庭上、模范亮在岗上、旗帜红在院上”的基层党建体系,扎实推进“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四亮四评”、“立案执行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健全和完善党建目标考核制度,培养发展党员“三公示”、“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联席会议、党员互帮扶助等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周五党员”学习制度,并在走廊、机关大厅等显眼处设立党建工作专栏、学习园地、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宣传橱窗等,大力培育“团结、奋进、和谐、拼搏”的法院党建文化精神,以文化感染、塑造、感染党员队伍,充分体现干警的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努力提升党组织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落实学习制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保证每月集中学习1-2次,全年至少学习24天。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对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非常重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真学、真懂、真用的表率,激发全院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求全院干警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选择学习内容,突出对党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实用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同时,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按照全年政治、业务学习各不少于50个课时的要求,切实抓好经常性的学习。三是以资深法官授课、道德讲堂、法官互学、疑难案件研讨、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途径,由庭室负责人轮流上业务辅导课,在全院营造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风尚,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一是立足学习抓班子,学习带队伍,学习提业务,学习促工作,注重学习成效转化,院党组响亮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班子精诚团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向心力、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并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全院干警工作之余每天学习一个小时,每月熟读一本书,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年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改变“要我学习”向“我要学习”观念的改变;二是高度重视年轻干警的培养。该院以“本土资源”为主,以“法官教法官”、“老带新”、“传帮带”、“师徒相授”方式为举措,安排资深老法官将办案经验、方法传授给年轻干警,让年轻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知识和新能力,让年轻干警在多种岗位上进行锻炼,实践中增长本领和才干。同时,坚持每天学习一句“双语”、每周培训一次、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一次考试,立足岗位努力提升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三是以考促学提素质。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院党组告诫广大干警在只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是从事审判工作的唯一出路,并在全院进行动员,要求广大干警利用一切有利时间,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自身的办案能力,为法院后续力量注入新的活力。四是营造拴心留人氛围。今年以来,院党组积极与县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10名单身干警解决了10套住房,开设食堂、健身房,解决了单身干警食宿,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让其在更好地在岗位中去奉献。

  夯实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廉洁。一是该院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年初倡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三是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把心思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上,组织干警观看反面典型宣传警示教育片,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2013年,该院6名干警被县委表彰,执行局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类案件审(执)结率98.0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7.28%,巡回审判56件,调撤56件,调撤率100%。为群众减免缓诉讼费用3.8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2万元,群众为法院赠送锦旗3条,进一步继续巩固了“无执行积案”、“无涉法涉诉案件”法院成果。(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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