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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妇为生活卖亲生儿

时间:2013-11-18 14:19: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导读:4万元转手刚出生的男婴,有人要吗?父亲阿斌(化名)这次是铁了心。为送别儿子,母亲阿香(化名)给孩子备好了行囊,婴儿爽身粉、睡袋、换洗衣物一应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岁,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转手的原因是“实在养不起”。

    打拐志愿者 从广东赶到福州参加解救

  为了能配合福州警方进行现场抓捕,仔仔乘坐航班由广东星夜赶来,于16日凌晨抵达福州。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见到了打拐志愿者仔仔。

  随后,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八大队办公室,仔仔向负责此次行动的张警官详细介绍了事情经过。

  “我联系对方好几天,一直要求提供男婴照片,但对方都以手机有问题为由拒绝了。”仔仔说,对方只是对钱感兴趣,甚至连他的身份都不太在意。

  随后,根据仔仔提供的信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阿斌所用的联系电话及电脑IP等归属地均为福州地区。警方初步判断,卖家有可能并非经验老到的人贩子。

  在阿香随身携带的行囊中,有给男婴准备的沐浴爽身粉、睡袋和一些换洗衣物。

  “这都是他平时用的。”尽管对孩子有些不舍,但对于阿斌的这个决定,阿香还是挣扎着接受了。

  律师说法 只要非法卖人就涉嫌犯罪

  经初步调查,阿斌开价4万元要转手的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根据以往的拐卖人口案件,只要买卖双方带孩子去体检,警方就可以认定为交易进行中。”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人士说,一旦孩子被转让,如果买家是人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会被当作商品。

  据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陈捷律师介绍,我国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中,并未规定“卖自己的亲生孩子不算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以非法出卖人口为目的,就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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