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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13-07-12 15:01:42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作者:佚名
导读:天津市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7月4日,组织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天津市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7月4日,组织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元、副主任吴红专参加,区长助理冯义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景苑小学、区新闻中心和区司法局,实地查看相关档案材料,听取相关情况介绍,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区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法力度不断加大,公民的法治意识,以及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完善联动机制,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李连元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普及力度;利用多种形式抓好对青少年和公职人员等重要群体的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有关部门要深化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依法行政并提供法律服务。

  冯义表示,区政府将进一步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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