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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司法所:“五及时” 加强社区特殊人群管理

时间:2013-05-15 11:25:2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 今年以来,随着城市社区工作站的建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垦利司法所在积极推进职能进社区的同时,按照《垦利县城市社区特殊人群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五个及时”,加强城市社区特殊人群的管理,维护城市社区的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随着城市社区工作站的建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垦利司法所在积极推进职能进社区的同时,按照《垦利县城市社区特殊人群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五个及时”,加强城市社区特殊人群的管理,维护城市社区的和谐稳定。

      报到衔接及时。司法所认真做好服刑人员的检前调查、判前调查和释前调查工作,及时向检察院、法院、监狱和看守所反馈调查情况;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按要求报到后,及时建立档案,建立监管小组,确保对人员的日产管理;发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日常管理及时。司法所与监管小组签订责任书,定期与监管小组对人员进行监管。帮教小组配合司法所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向和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司法所反映;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情况。

      帮扶援助及时。垦利司法所及社区工作站结合实际建立了各类帮扶实体、帮教基地,努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及其子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等生活困难。

      教育学习及时。垦利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及社区矫正制度等内容的学习。

      定期走访及时。垦利司法所和社区工作站每年不少于两次到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矫正措施。(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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