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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解介入化纠纷

时间:2013-04-17 10:39:0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邱胜卫
导读:近日,山东省董集镇西韩村邱某等10名群众到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帮助化解一起纠纷,镇政府要求司法所马上介入了解情况,接到通知,吴所长立即接待来访群众。

   近日,山东省董集镇西韩村邱某等10名群众到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帮助化解一起纠纷,镇政府要求司法所马上介入了解情况,接到通知,吴所长立即接待来访群众。

      据了解:董集镇西韩村17名群众与董集镇宋王村韩某签订采伐树木合同,树木预计4300棵左右,每棵树40元(胸径在10公分以上)。按照合同,韩某交5万元保证金后开始采伐。当韩某采伐1600棵左右后,停止采伐,并声称不要保证金,也不给伐树钱。西韩村群众认为,韩某违反合同,伐树不给钱,即便保证金不返还,利益也受到损失,因此来到镇政府要求主持公道。

      鉴于该案是一件经济纠纷案,而且,目前双方都有利益损失,在经济方面都很难让步,调解的难度较大。董集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分别到宋王村和西韩村深入了解情况,并把双方叫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再进行协商。

      经过近一周左右的协调,在司法所的帮助下,纠纷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意向。经过双方同意,司法所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协定制定了书面调解协议书,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书,至此,一桩经济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邱胜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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