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6日,《武安时讯》小报上登载了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武安市宇扬园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一则公告,该公告如同晴天霹雳将宇扬公司董事长郝增奎彻底击垮,不但给郝增奎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带来了灭顶之灾,也使他全家人连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走上了日薄西山,绝命天涯之路。所幸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使郝增奎又看到了希望,同时也使武安市人民政府陷入了由一起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是非漩涡。 案件回放一:郝增奎响应政府号召兴建花卉市场 郝增奎,系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南关街人,是一位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者,曾获得“农民企业家”称号,为武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武安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拉动相关产业,推动武安市经济发展,于1999年12月21日印发了武政[1999]46号文件,明确了《武安市2000年市场建设规划》,其中将武安市花卉市场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文件指出:“市场建设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乡镇村个体、私营企业积极投资”。同时明确规定:“政府扶持,繁荣市场。对新建市场承办者,要简化各种开办手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为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2月22日联合下发了武字[1999]76号通知,成立了市场建设指挥部,负责市场论证、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等。 武安市人民政府为了将武政[1999]46号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于1999年春节前夕,市政府召开了各行政部门和各乡镇有关领导参加的市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寻找武安市花卉等市场建设的投资人。 武安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将郝增奎作为有投资能力的人选,多次动员做郝增奎的工作,让郝增奎在武安市西岭湖公园南侧占地面积100亩承建武安市花卉市场。郝增奎基于对武安市人民政府的信赖,毅然放弃了多年来正在经营中的所有业务,将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投放到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场工作中。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组织了十多名有关技术人员到全国各地花卉市场考察和准备工作。期间,武安市人民政府协调武安镇、南关街街委、河北青泉企业集团公司与郝增奎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案件回放二:建设过程中遭遇一波三折施工被迫终止 2000年3月31日,武安市花卉市场在武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位置,即西岭湖公园南侧正式开工建设,有关领导到场讲话,武安电视台当晚播发了新闻。郝增奎在施工过程中,却遭到武安市建委的阻止,责令其停工。 郝增奎怎么也想不通,这明明是武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项目地点,为何不让施工呢?郝增奎开始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涉,在三个多月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00年6月郝增奎将武安市建委诉至武安市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追加武安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引起多家新闻媒体关注。 2000年11月25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00)武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撤消了武安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支持郝增奎赔偿的诉讼请求。郝增奎不服判决,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期间,引起了邯郸市委董强书记的高度重视,批示武安市人民政府尽快妥善解决。武安市政府接到此批示后,与郝增奎协商让其撤回上诉,承诺重新选择花卉市场地址并给予补偿。郝增奎撤回上诉后,政府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履行,反而是花卉市场的原址上建成了100多栋多为政府官员居住的别墅群。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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