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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诈骗物流公司钢材30余吨

时间:2013-03-22 15:11: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任万民
导读: 梁柱携雇工鲁能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诈骗某物流有限公司钢材33.4吨,二人均被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梁柱借钱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收入还算可观。2012年3月,梁柱将

      梁柱携雇工鲁能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诈骗某物流有限公司钢材33.4吨,二人均被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梁柱借钱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收入还算可观。2012年3月,梁柱将老乡鲁能雇佣为驾驶员从事货物运输。此后不久,梁柱债主催促还账。情急之中,梁柱便动起了歪脑筋,遂想用诈骗的方式搞点外快以解燃眉之急。2012年7月底,梁柱在乌鲁木齐市购得一套车牌号为豫PZ2XXX的假行车手续。同年8月1日,梁柱、鲁能驾车到达和静县,途中梁柱趁鲁能下车上厕所时将车牌更换为假车牌豫PZ2XXX。二人驾车到达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后,梁柱使用该行车手续及虚假姓名与博湖某物流有限公司达成口头运输协议,由豫PZ2XXX号车辆将33.4吨钢材运输至乌鲁木齐市。后梁柱将鲁能留在新兴铸管厂配货部,其独自驾车将33.4吨钢材装车后带鲁能离开和静县城,在行驶至和硕县时将假车牌更换为真车牌,并摘取钢材所挂品牌、蒙盖篷布。此时鲁能在明知道该车钢材系梁柱骗取的情况下,与梁柱共同驾车拉运钢材至山东变卖得赃款103000元。梁柱给鲁能分得2万元,余款被梁柱非法占有。经物价部门认定,被骗33.4吨钢材价值129258元。案发后,梁柱、鲁能亲属共同赔偿某物流有限公司17万元,其中梁柱赔偿15万元,鲁能赔偿2万元,该公司对二被告人予以谅解。案发后,侦查机关将被告人梁柱抓获,梁柱协助侦查机关将鲁能抓获。在押解二被告人途中,公安机关组织二被告人辩认其他案件嫌疑车辆,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与他人签订运输合同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价值129258元的货物后逃匿,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鲁能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仍参与运输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梁柱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同案犯,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鲁能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柱、鲁能共同赔偿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为维护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及保护他人财产不受非法侵害,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柱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被告人鲁能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任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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