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从事过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可能不了解,当一个大工程如同一块大蛋糕一样香喷喷地出现在你眼前时,你很难因为需要交点“入场费”而拒绝诱惑。常州武进就出现了一起以重复发包建筑工程骗取保证金为手段的合同诈骗案件,受骗企业多达37家(实际有近80家),涉案金额高达1800余万元。近日,常州武进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外资工程引来众多建筑商 2007年9月,上海的李坚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杨某告诉李坚,他们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是650万美元,公司位于武进区前黄工业集中区,占地100亩,目前围起来的有60亩,厂房总造价6000万左右。 看到工程规模不小,李坚表示愿意做工程,杨某则告诉他做工程可以,需要交纳工程保证金200万。因为觉得保证金数额较高,李坚打算放弃。可当年10月16日,杨某邀请李坚参加他们公司的奠基仪式。 奠基仪式当天,李坚看到,杨某公司排场很大,有众多当地领导参加。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称,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项目是一项中外合资项目,公司选址前黄镇。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主要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特种电动车辆以及电动房艇的关键零部件及动力电机。 在这种情况下,李坚相信了杨某,决定拿下该工程。可这一回,杨某却告诉他保证金涨到了300万元。李坚考虑一番答应了,随后将款项都打给了杨某,但是正式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直到2008年7月才签订。签订合同后,李坚眼巴巴盼着工程开工,杨某却一再告诉他,土地手续没办下来,没法施工。 就这样,拖了两年,工程都没有开工,期间杨某还向李坚借款30万元。2010年5月,李坚多次来到杨某公司要求退款无果,却发现在他们公司已经有好几拨来要钱的人。 大家将承包合同拿出来一看才知道,杨某将同一个厂方工程分拆成大小不同的四个项目承包给了多家公司。李坚幡然醒悟,立即报了警。经多次催要,杨某后来陆续还给李坚130余万元,最终仍欠李坚190余万。 以为能“爬起来”实则深陷骗术 警方接警后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杨某以公司筹建厂方为名,将同一工程多次发包给多家建筑公司,并收取巨额保证金及图纸费。2011年4月,警方对杨某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今年1月,杨某与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因为保证金发生纠纷,被警方控制。随后,杨某供述了其采用同样手段,多次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杨某今年57岁,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2年开办一家电子玩具厂。杨某称,开办玩具厂,他当初也赚了几百万。从2003年开始,杨某开始运作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杨某说,他担任公司总经理,出资方一位外籍人士担任公司法人。但实际上,公司的运作主要由杨某负责,公司法人一年只到公司两三次。 “公司注册资金是650万美金,但这些钱都由法人控制,只给我很少一些钱用,”杨某说,主要是因为土地指标的问题迟迟不下来,出资方也因此不愿意将钱拿出来用。另外,杨某还称,到后来,出资方还表示,公司实际交给杨某运作,今后杨某如果有钱款建厂房,可以折算成公司股份给杨某,“有了一个外资公司的‘帽子’,这样我运作起来也更加有可信度。” 杨某手上并没有多少资金,而出资方折算股份的意见,对杨某来说诱惑不小。在这种情况下,杨某有了将同一工程多次发包,收取保证金来维持公司运作的想法。 杨某说,他和那些建筑公司签的施工合同,因为至今都没有办理好土地手续,因此根本无法施工。刚开始收取保证金,隔段时间会通过继续和别人签订承包合同收取保证金还上,到后来拆借的越来越多,形成了恶性循环。“越陷越深,根本爬不起来了。”据杨某交代,他前后签订的承包合同远不止最终侦查机关认定的38家,而是近80家,只是有的钱已经被他拆东墙补西墙还掉了。 公司遭罚款经理判入狱 近日,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杨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庭审中,来了好几位被骗的建筑公司负责人旁听。一家公司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1年和杨某签订了施工合同,说是给他两幢厂房的工程。赵先生付了保证金30万。但是拖了两年没有开工,赵先生多次找到杨某,杨某则一直推脱,说土地手续没有办下来。后来杨某陆续还了9.5万元给赵先生,但至今还欠下20.5万元。 “奠基仪式有政府领导参加,围墙也让他围了60亩地在那,我们这些建筑公司的看了当然就相信他了。”另外一位被骗者告诉记者,围在那的60亩地,就相当于杨某实施诈骗的道具。一些被骗的建筑公司甚至也去查过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他们确实登记注册了,注册资金也是那么多,谁会想到出问题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杨某以被告单位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在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工业集中区筹建厂房为名,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重复发包给等38家单位,在明知没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与上述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工程项目保证金、图纸费等名义骗取钱财,期间还以公司资金紧张需要借款为名骗取被害单位钱财,总计人民币共计1820.43万元,所骗资金于被告单位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重复签订建设合同,以收取保证金、资料费等形式,骗取公私财物,被告人杨某系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常州钟泰车业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杨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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