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小孩勒索300万元,换来了4个年轻人的铁窗生涯。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绑架案件,4名被告人分获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8月22日,年仅17岁的朱某打电话问熊某,能不能通过非法手段“搞到钱”,熊某提出绑架勒索。熊某推荐的对象是小学生豆豆(化名),原来,熊某经常看见豆豆的父母开车出入,觉得豆豆的家境比较殷实。27日,朱某、熊某、何某和曹某在豆豆放学回家的路上将其绑架。其后,他们发短信、打电话勒索豆豆的母亲张蓉(化名)300万元,并威胁其不要报警。当天下午4时许,张蓉向株洲市公安局报警。接到报警,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随即展开了调查。并在耒阳市大义乡某宾馆成功将何某、熊某、朱某抓获,成功解救豆豆。2011年10月18日,曹某被资兴市公安局鲤鱼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熊某等4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其中,朱某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减轻处罚。熊某、何某、朱某和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熊某、何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记者 李春璞)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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