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武城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德州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1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组织22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 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司法局“四举措”做好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5年1月21日,绵阳市涪城区龙门司法所在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课上,组织全体矫正人员学习了“最美律师”张芙蓉的先进事迹。 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司法局“四举措”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4年3月份,山东省德州市刘桥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为使这一称号“名副其实”,刘桥司法所扎实履行各项职能,实现工作局面“三规范”,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近日,为做好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春节及两会(全国、省、市人代会和政协会)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谈话过程中,与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春节”及“两会”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1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晓华、邵光坤,社区矫正科科长韩斌、韵法所主任赵贤章一行应邀到德州监狱为禹城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活动。 1月15日,德州市平原县恩城司法所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黄某进行入矫宣告,严把社区矫正工作“入矫关”。 1月14日,德州市司法局印发《2015年全市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和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目标措施。 新年伊始,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律师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