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柳海艳)10月16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座谈会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柏莲丽主持,全州各县(市)院负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等15人参加会议。
座谈中,柏莲丽首先介绍了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庭审观摩情况。
随后,各县(市)院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对各院办理黑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分析讨论,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从法律规定和职责定位的角度出发,就涉黑恶案件的认定标准、证据收集、提前介入、协作配合等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对不同认识交换意见,共商对策。
柏莲丽对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上级院的部署上来;二是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有效落实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并通过会商,统一执法办案理念,把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等问题解决在侦查一线;三是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追踪问效,确保建议内容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要以备战状态,认真细致做好“回头看”各项工作,将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五是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办理的每起涉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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