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向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兴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兴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兴义市政协主席李成森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
今年2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四大家”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主动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市“四大家”领导就如何做好兴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
根据市“四大家”领导指示精神和上级检察院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精心安排,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截止11月30日止,共查办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8件8人,其中大案7件7人,要案1件1人;监督和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8件17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3件3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26个;向各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109份;“补植复绿”《检察建议书》38份;“地质灾害”整治《检察建议书》25份;预防调查6篇;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两河治理”、“瓦嘎片区砖厂整治”小专项行动等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贵州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次推进会上,得到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的肯定和表扬。
对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年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中的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四大家”领导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作出批示: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许风伦批示:“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是总书记对贵州省的明确指示,敏尔书记明确指出要守住天上、山上、水里、地里四条生态底线。守底线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敢于碰硬、注重惩防并举,在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方面取得成效。望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改工作取得双丰收。”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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