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检察院党组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规范约束在先”的目的,对新招录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集体廉政谈话,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主持廉政谈话会,并代表院党组向新招录人员表示了祝贺。
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纪律。要求新招录人员最基本的要按时上下班,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八小时外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加赌博,不收受红包礼金,不接受律师和案件当事人吃请,严守检察秘密。然后从三方面进行了告诫:
一要自觉养成敬畏法纪和本院规章,杜绝侥幸心理。纪检组长从中央加强“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职能,回归主业,加大执纪检查问责力度和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他们要培养敬畏法纪和本院规章,杜绝侥幸心理。
二是自觉养成行使职权要有边界意识,严格按照自身职责的基本规范办案(办事)。分配到科室局后,要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 年版)》掌握各自岗位的办案流程,掌握自己的行使职权的权限,不能越权行使。
三自觉养成“当日事当日毕”,对待工作不能懒慢浮,要养成今天的工作今天必须完成,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更不能出现超过诉讼时限办案,出现超过诉讼时限办案的严重的可按照玩忽职守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学习,继续向书本学,特别是向老同志学习,办理案件特别是审查判断证据的真伪将从现代印证学转化为内心确认,并且内心确认将由秘密转化为公开说理,这种内心确认就需要长期的生活和办案经验才能形成,你们只有向老同志学习实践经验,才能少走弯路,不办错案,出现错案将按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纪检组长最后要求新招录的5名公务员,要严格遵守党纪检纪、政规、法律和院里各项规章制度,用检察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言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履行好人民赋予检察官的权力。
主持会议的政工科长要求新录用人员做到“三讲”:一要讲学习。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要讲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纪律,坚持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三要讲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互助,履行好本职工作。(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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